法律问答

我是女的,我想离婚,老公出轨了没证据,只有我跟那个女的聊天记录,我向他要十万块钱离婚合理吗

离婚
2018-12-08 01:4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诉讼中,提供对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证据是非常困难的,极易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证据的无效。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大部分是间接证据,彼此很难形成证据链,因此,法院对婚外情的认可度并不是很高。
    所以,与其花时间和精力收集婚外情的证据,不如多花时间收集共同财产的证据,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避免出现被坑的结果。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夫妻起诉离婚,规定是法院在立案之后,如果采取普通审理程序,会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以内审结下达判决书。
      如果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会在立案起3个月以内审结。
      法院判决是否准予夫妻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所以,下达判决书也不一定是判决准予两位离婚,需要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支持。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