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准备买一套50万的房子.因为卖方的房产证在银行做抵押30万.于是我们先给了30万给卖方.过几天我们准备去过户.结果在房产局查出房子被法院冻结了,结果是卖方借了私人的30万.被私人去法院起诉了.现在房子过不到户.卖方也没钱还私人的钱 现在我们听说房子会被法院进行拍卖。 请问我该怎么进行维权呢.我们所有的证件都有

拍卖
2018-12-08 03:3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房产证二手房过户  过不了户,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以后产权证下来以后,也不用再去找房主。
    因为如果到时候房主找不到,你可就惨了。  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
    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 什么情况法院才能拍卖房产  唯一住房一般不能拍卖,但是如果欠银行20万,是用该房屋做的担保,且你当时又给银行提供了“第二住所证明”,那么银行就可以依法拍卖债务人的唯一居住房产。  
    (一)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产权证书);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  
    (4)权利人对房地产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的;  
    (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政府相关转让条件的;  
    (6)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7)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买卖、转让的其他情形。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  
    (1)以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应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3)对于成片开发地块,需转让地块应已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4)规划管理部门已经确定需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  
    (5)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6)划拨方式取得的除符合
    (2)、
    (3)、
    (4)条外,还需报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补办出让手续。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拍卖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应当由拍卖行将拍卖标的所得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4.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买卖或转让条件。具体包括:  
    (1)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拍卖前应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拍卖。  
    5.下列划拨用地不可以拍卖: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6.抵押房地产拍卖前应先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因拍卖造成抵押权人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房地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  委托拍卖房地产应提供的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明;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商品房销售合同;  ③在建工程包括:⑴计委批文;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⑷商品房销售许可证;⑸施工图纸;⑹其他资料。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有权处分房地产的文件,证明资料;  ①民事调解书、裁定书;②民事判决书;③协助执行通知书;④其他文件、证明资料。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如果夫妻离婚时进行了房产分割,需要办理相关房产的过户手续,首先应通知银行并征得银行的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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