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多,有个三岁多的男生。因为她老公脾气不好,经常因为要钱吵架。一年前他对我造成家暴,我就出去打工过自己的生活,没有联系。路上回去接孩子带去妈妈家住几天再送回去。亲戚多次劝他,还是没有悔意。他也同意离婚。我这种情况能争取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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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后应当遵循一夫一妻制度,不能够再次与他人结婚,否则会够城重婚罪。但是如果结婚后只是他人进行同居而没有以夫妻的名义,则不构成重婚罪,只是违反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如果因此而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属于过错方,依法会被要求给付对方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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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如果对方要争取抚养权,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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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复婚重新登记,那么你们属于不是夫妻关系状态,他有选择配偶的权利。至于小孩抚养权问题,如果他有生活恶劣习惯,不利小孩成长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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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