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咨询我。我在一家公共机构工作。刚进机构就签了合同。接下来的四年没有续约,但是一直在工作。我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另一个单位提议现在终止合同。我的赔偿应该怎么算?

2020-12-05 17:4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从劳务派遣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一般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你好,这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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