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土地承包与开荒的问题,请您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我家在村里承包的荒地10年,以前是个坑,我爸妈承包后发钱买的土把地垫平的,上面种的树,村长说到期五年了,不让续合同,当时有合同的我爸妈以为没什吗用,就把合同丢了,现在教会要和我们争这块地,村长让我们两家竞争,我们还有优先承包权吗?如果竞争不到有赔偿吗?

2018-12-08 08:2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是指由于对土地的不合理耕作、掠夺式经营、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取土、采矿以及其他不合理使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破坏耕作层等严重破坏耕种条件的情况,以一般的人力、物力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的损害。发包方一旦发现承包方有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情况的行为时,有权制止承包方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0条第2项规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因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的物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有承包经营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 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可以,赶快联系与你们合作那家公司和你的上司拜托从新立合同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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