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天,我工作了白天8小时后,单位让晚上加班干活。还必须保证第二天白天供货。但800件产品,只让2个人做,另一个人本身是夜班。我一直工作到早上4:30,连续工作20小时,身体不行了,头晕眼花,挺不住时,给各个领导打电话没有人接。我就自行回家了。后来单位说我耽误了早上供货。自行回家,要裁掉我。还不给我补偿金。
单位这样合理吗?如果我打官司,能胜诉吗?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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