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闯红灯与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我受轻伤住院,对方走保险。请问我应负哪些责任,对方负哪些责任,各自受损的车辆维修谁付,与我工作的单位有没有关系,谢谢

2018-12-08 12:0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此外根据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鉴定完成后,交警可以就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就相应问题起诉到法院。
  • 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肇事者赔偿了相关费用,工伤基金是否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 电动车撞人后应该立即报警,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完成责任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从而确定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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