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离婚两个月的女人,当初双方是协议好的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男方,而我探视权是一个月一次两天,现在男方不按协议书内容办,男方家庭阻止我探视女儿,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把女儿的抚养权争取过来吗?

2018-12-08 12:33: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 你好,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10岁以上要征求小孩子的意见。在协议离婚时如果双方能够提出法律规定的有利情形可以说服对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否则只能够通过法律解决。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由男方法院,你有探视权,如果对方不提供方便或者不给你探视权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男方结婚后对小孩不好,你可以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如果你需要帮助的请联系
  • 既然是协议离婚那么协议自然遵循男女双方的意思,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
      
    1、孩子是否必须归另一方?
      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抚养费该怎么支付,支付多少?
      这个可以自由协商,但是法律也做出了规定(在协商不成时法院判决的依据):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