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

  你好.!家里通过村委同意对自家空地进行水泥浇注,作为停车的地方.邻居乙方无故对甲方两位老人进行殴打。其中甲方一位老人额头缝了四针,一位老人肋骨骨折。在甲方一位老人去住院的过程中。乙方看到甲方老人住院。在没有任何外伤的情况下也住院进行治疗。

现所在派出所进行调解,认为双方属于打架事件,判定双方医药费各自承担予以结案处理。甲方不同意此处理意见。认为是乙方无事找事,对甲方进行殴打,造成甲方轻伤及身心伤害。要求乙方赔偿住院费用。当地派出所不以支持。说如果不接受双方各自承担医药费的处理就对甲乙双方进行拘留,(包括拘留甲方当时在场劝阻的儿子)甲方儿子当时未对乙方进行任何的人身伤害。

麻烦咨询一下律师,这种情况下,派出所是否可以对甲方进行拘留,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医药费作为甲方应该怎么办?谢谢。

2018-12-08 15:1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打架,一方轻伤,伤害致人轻伤,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如果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协商一致意见,是可以免于起诉或者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或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依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但同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定是犯罪的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处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被害人谅解,并达成了赔偿协议执行,一般不会判刑。
  • 你好,这个确实是要做伤情鉴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打架拘留后需要民事赔偿。

    打架致人受伤,无论是被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甚至最后被判刑,也不能免除赔偿民事责任

    如果打架致人轻伤,根据刑法规定要负刑事责任。
    但是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是可以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或者是不起诉,或者是免于刑事处分,或者是从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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