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我弟醉酒骑摩托车带着同学和一辆大货车相撞,大货车司机属于小车驾驶证开大车,我弟同学当场死亡,我弟腿受伤严重,转了好多次医院,今年终于可以走路了。可是判决结果是我弟负70%的责任,大车负30%的责任。我弟因为这件事,受到了严重的打击,现在他去派出所询问,结果被关了起来,可能15天。我弟现在头脑也不清晰,怀疑因为上次车祸可能引起脑部问题。我们全家也因为这件事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请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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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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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出事故负责方是谁,可以参考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一般按下列顺序认定责任: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5、学习驾驶员在学习驾驶时违章肇事,其教练员应当负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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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住院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报工伤赔偿;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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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