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朋友先是被公安机关刑拘,后取保候审,并交纳二万元保证金,后该案移交检察院办理,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可一年后取保候审期满,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却没收了保证金,请问是否合法,怎样才能要回保证金?

刑事辩护
2018-12-08 15:5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警方都会通知犯罪嫌疑人去解除取保候审,但是,由于有些人不知道解除取保候审有什么后果,以致没有积极配合办理或心存忧虑。其实,无需太过担心,解除取保候审通常都是好事,应该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解除取保候审的两大后果您要知 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通常只有两个,一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二是司法机关要变更强制措施。而不同原因导致取保候审被解除的,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1、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按照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当期限届满时,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等司法机关,就会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前去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这时,就说明司法机关没有充分的证据资料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在其收集到新证据、新线索之前,是不会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 但是,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就一定没事了,只有收到公安机关的撤案(销案)通知书,才算真正没事。 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若解除取保候审后,长时间仍没有收到销案通知书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投诉复议,尽可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2、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在实践中,因司法机关发现新证据、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等各种原因,在取保候审被解除后,司法机关会变更强制措施,如再次逮捕、监视居住。
  •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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