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诉讼一般请律师要多少钱,一方不到场所谓的缺席判决是不是能离婚,一般离婚诉讼案件多久能处理好?法院如何采证?

离婚
2018-12-08 18:1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前都需要进行调解,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仅对财产部分调解不合,那么法院可以对财产部分进行判决;但是如果离婚都调解不成,被诉一方不愿离婚,那么法官在裁判中需要几个关键点吧:
    1、是否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
    2、是否存在不适合判决离婚的情形(如女方正在怀孕期等等);不过主要还是看法官个人的判断。
    至于程序方面有必要介绍一下:
    1、离婚判决不适合缺席判,需要当事人出庭,并可以采取拘传;
    2、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可以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应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处理离婚纠纷中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夫妻关系事实上已完全破裂,不能继续维持,没有恢复和好的可能,就应该准予离婚。相反,婚姻关系事实上没有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
      婚姻法列举了五种具体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