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早上上班路上母亲骑电动自行车在国道正常行驶撞到一八十多老人,两人都倒了(对方下午死亡,我母亲不知道),正好有一熟人经过,我妈怕被讹就被朋友带走了,第二天下午交警公安找到我妈那个朋友了,然后给我妈打电话去录口供,然后她自己就去了,晚上给我打电话说被拘留到看守所了,第二天交警队给了我一个拘留通知书,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我母亲给刑事拘留再看守所,请问我母亲会被判刑吗,对方大概会要二十多万,我家庭情况不好,如果赔不了,我母亲会被怎样判刑??

2018-12-09 02:1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拘留通知书》的主要作用是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某项罪名被刑事拘留,及拘留的地点。
      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 你好,首先是需要看看当事人涉嫌的具体罪名,是涉嫌聚众斗殴还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是涉嫌前罪,那么要是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社会影响不大、没有持械等,就不会太严重,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要是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相对处罚较重。
  •   犯交通肇事罪,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如果没有及时赔偿受害方损失,化解矛盾,交警部门就会对涉案行为人进行刑事拘留。
      你们现在可以和受害人或者家属协商,达成赔偿和谅解协议后,向交警部门申请取保候审,人就可以出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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