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七月三日晚我骑电车正常行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撞倒,后来经医生诊断,多出擦伤,并无大碍,但对方不理不睬,态度强硬,他的车是全险,最终交警大队责任书下来,对方全责,但是上面显示五天之内谈不成赔偿交警大队就要吧对方车放了,如果不服可以五天之内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对方车辆,继续扣押,但是对方到现在一直不出现,保险公司也不理会,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8-12-09 07:3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民事诉讼时效为1年。如果造成了财产损失,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诉讼时效就要分别计算:

      
    1. 诉讼时效不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假如伤情明显,就要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哪些权利。如果伤情当时没有及时发现,应从伤情被发现那天开始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 交通事故能起诉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能起诉保险公司,将保险公司将作为直接诉讼主体。《道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该法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关于“保险人对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据此,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在被保险人(即车方)所投的第三责任险保额内赔付。  结合法律规定,实际上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即车方)所投的第三责任险保额内主张权利的直接请求权,受害人的该直接请求权是依据法律即《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取得,是法定的请求权,并且独立存在。因此,一旦发生诉讼,应将保险公司作为直接共同被告。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有相关法院,如广东、广西、江苏等地部分法院也在逐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处理并承担保险范围内民事责任的相关判例。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保险公司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1. 提起上诉的人,必须是依法拥有上诉权或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目前,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还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有权提起上诉。另外,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若在一审判决中确认了承担义务,亦有权提起上诉。

      
    2. 递交上诉状,并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务必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姓名(法人要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3. 上诉状一般提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并依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当然,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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