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替人顶包的驾驶人,在顶包的第二天即主动到公安机关陈述顶包的过错。如实讲出真正驾驶员。公安机关椐此以提供虚假证言对我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两百元的处罚。已执行。现检查院追诉我的包庇罪。请问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2018-07-14 14:1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交通事故以后警察对驾驶员实施拘留措施的,究竟要拘留多久,需要看这个案件的处理进展情况。因为,正式的拘留时间是不能超过15天的,但是,如果警察已经对驾驶员实施拘留措施的,基本上是这个驾驶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所以,在公安系统完成了证据收集之后,会把肇事驾驶员转移交给检察系统,由检察院负责案件的公诉和移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刑期,超过拘留时间的天数会直接计算成为刑期时间,所以,究竟要拘留多久,一般情况下,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
    不过,这个等待案件正式审判的时间,当事人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十九条 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第二十条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由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当场收缴。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