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02年进厂,09年厂里才给我交养老保险,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里给予补偿前面未交的养老保险,劳动仲裁会支持吗?

仲裁
2018-12-09 09:4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可以补交养老保险的人群有以下几类:
    一、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为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含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
    二、职工因自动离职、开除、除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等原因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
    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的。
    四、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
    五、企业职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六、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以前年度缴费基数达不到全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
    以上介绍6种人群都是可以补交养老保险的,当然每种补交的方式方法也会有所不同,人们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补交。
  •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 应当自企业成立或者职工入职30日内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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