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月1号早上的时候,骑摩托车去上班,途中由于路面有沙子导致车辆失控打滑,本人右脚掌中间3根骨头骨折,当时以为只是摔一下没想到会如此严重又加上是意外摔倒,就没报警,后来报工伤的时候劳动局认定我是交通事故,要我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我到交警处,交警说要补报警(当时已10多号,我才刚出院),补报警后收到交警电话,了解我的详细情况后,交警回复说:人撞你或者你撞人才算交通事故,我这情况算是交通意外,再加上相隔时间比较久,只能开一个证明给我,证明交到劳动局后,劳动局不认可,一定要我提供责任认定书,否则不能报工伤。交警都说了责任认定书是没得开的了,证明劳动局又不认可,我能怎么办??

2018-12-09 13:1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不划分责任,如果认定是工伤,一切责任都是公司的。所以我建议你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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