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又不结案不起诉对车主有影响吗?交通事故有期限吗?车主又该怎样保障自己的权益?

2018-12-09 18:1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及起诉流程为:
    1、如果是轻微事故且双方对责任无争议的,应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书。
    2、如果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应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调查后按普通程序进行责任认定。
    3、经交警认定责任后,可在交警主持下,由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或不同意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承保对方车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
    4、起诉时一定要拿到证据,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合理要赔偿
  • 你好,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后两者在您评得上伤残才有,若待抚养的老人,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若起诉,可以要求,交强险范围内全由保险公司负担,超出保险范围按你们双方所负责任各自承担。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需要什么程序,  
    1、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2、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3、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4、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诉讼需准备什么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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