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事故大队给我开份事故认定书 上面写了赔偿金额和休息一周的误工费但是诊断书上写的是避免负重一周 现在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都不认可 还说在法律上也是不认可的 我应该怎么办 还有用不用开赔偿协议书啊 事故大队没给我开 谢谢

2018-12-09 19:55: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误工费用主要看你的收入情况,提供完税证明也是为了证明你的收入情况,一般情况下,误工损失主要以受伤前的收入来证明你的收入状况,所以,虽然你之后未工作,但是依然不影响你的误工费用计算。(前提是你不要说呢离职了)
    2、收入证明能和3月份、4月份个税证明结合来用,因为5月份未达个税起点,所以没有完税证明,是完全合理的。保险公司应该支持,你就不用再去开完税证明了,你没有交税,税务上是不会给你证明收入情况的。
    3、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再实际发生后另行要求,但是,有证据证明具体金额的,可以一次性处理。一般情况可以请医疗机构出具后续治疗费用证明,如果再有效力一点可以再当地司法鉴定中心提出司法鉴定,鉴定后续治疗费用。如果有鉴定书,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对方司机,都应该赔偿。
    4、个人的人身伤害保险只针对个人发生意外事故,有具体责任人的,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不赔尝。保险始终是补偿原则,除死亡伤残外(死了残了就买多少份赔多少份),医疗费用都只赔偿一份,不会重复赔偿的。伤残方面,意外险的评残和交通事故评残完全不同,如果你能构成意外险的评残标准,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 注:你的意外险条款上应该附注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评残标准,如果交通事故十级的话,一般不够,意外险是从七级开始计算的,且标准要严格得多。
  •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本人直接向司法机关主动投案;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或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犯罪分子被送去归案的;只要归案后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经过,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的,都应以投案自首论。
      道路交通法中规定了在事故发生后,司机的义务应当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如果事故属于是重大事故,其后果达到了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就构成了犯罪。
    我国刑法对自首的规定,并没有对成立自首的犯罪予以任何限制。所以,行为人在实施过失犯罪后,即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伤亡者,到交通管理部门投案,并如实陈述事实经过的行为,其行为就符合自首成立的条件,应依法认定为自首情节。
  •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建议你对案情进行详细描述,你可以致电律师或者面谈详细的把当时的情况说一下,以供律师作出最专业的判断。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