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九月底在机动车道上转弯时带倒了一个直行的电瓶车(小车已过花坛,停车等转弯,速度并不快,电瓶车下坡,哎),电瓶上后坐上的一个63岁的婆婆检查左脚指一个骨头有骨折,住院医疗21天后,医生说可以回家静养,在此期间,我垫付了一万五千元住院费,申请保险公司支付了一万元住院费,现在伤者要求支付误工费,营养费,家人护理费(家人照顾,爹爹每天工地上是200元),21天住院赔偿费6300元,三个月静养6000元,要求支付一万二才出院,保险公司仅支付21天里每天143元的标准赔付5(0元的护理费,82元的生活费,10元车费有票才能报),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能否与自己的保险公司对立打官司?现在伤者家属找到了

2018-12-09 20:4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班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停工留薪期时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按所在地统筹地区规定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1、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工伤误工费: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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