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2015年我骑摩托无牌无证在广东被抓,摩托车被扣了,登记了身份证,给了一张扣车单给我,就放我走了,现在想去考小车驾驶证考不了,说要去处理完才能考,都过了两年多了现在去处理会被拘留吗?

2018-12-10 04:3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警扣车期限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日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 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t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t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无牌无证违法行为的处罚:
    1、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拘留15日。摩托车一般是800-2000。
    2、机动车没有交强险:罚款2倍保险费。50CC及以下一年120,罚款240。
    3、不粘贴交强险标志和携带保单:罚款200。
    4、不按照规定装牌照:罚款200,扣6分。
    三、无牌无证摩托车发生车祸,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损失程度, 很有可能需要同时承担刑事、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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