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女方跟男方没有结婚关系,就是未进行结婚登记。但男方通过私人关系把女方的户口(湖南)以结婚户迁到男方(安徽)。现在女方要用身份证办事就提示户口与身份证信息不符。女方该怎么把户口迁回原地?谢谢

2018-12-10 06:0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持有身份证没有户口薄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没有户口薄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具个人身份证明。
      相关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我国现行婚姻法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我国从1994年2月1日起,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如果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并且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则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属于同居关系。
  • 原则上讲在达到婚龄的同时需要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在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均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构可能会要求出示相关证明。《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并在相关文件签名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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