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母亲被人打成重伤,都不认得我了,我要告打人者,应怎么起诉,有那些法律条文支持我的请求,能获赔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
2018-12-10 06:1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打人致人重伤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构成我国法律规定的刑法规定的,通常可以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依照有关规定,需要进行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具体的侵权损害赔偿需要根据实际的鉴定结果进行确定。
  • 被打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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