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主路上开车直行时,一辆停在马路对面的摩托车突然横穿马路过来,我躲避不及与摩托车相撞,当时第一时间打120、122和保险公司电话,并在医院已经垫付了一两万医药费,因为交警初步判断双方各五成责任,对方看我是全保,想要我多揽责任,我看对方不是讲道理的人,怕以后惹麻烦,所以坚决不肯揽全责或主责,现在事情僵持不下没解决、车子在交警队,请问我该怎么办?没结案是不是就不能再开车?

2018-07-14 16:0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警和保险公司出现场,交警划分责任,保险公司评估定损,然后交警让你们签订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双方协商的协议,然后你自己掏钱修车,拿到发票联系对方到交警队处理,对方把钱给你,你们在交警队的处理结果上签字!你最好是让对方保险公司走快速理赔,车子开到他们定点维修的地方,修复车辆损失,你等着修好了取车就是了。
    不用你自己垫付!
  • 汽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建议及时报警,至于责任的大小一般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 先报警处理,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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