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咨询下我产假回来以后公司要给我调岗,说我的职位有人做了,我不同意,公司是不是不能给我强制调岗?今天也翻了一下劳动合同,当时签合同时岗位那栏空着没写,但是当时补充签了一个附件:岗位目标责任书,上面约定了岗位,这个责任书上还写了该附件和劳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应,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时,以该附件为准。那公司可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上没写岗位就给我随意调岗?还是该附件是可以说明我的具体岗位的嘛?而且我之前是做后台服务的,想把我调去做前台销售,我根本没有销售经验,哺乳期也没太多精力展开业务,基本就是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我觉得公司也有想变相赶我走的原因……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做我原来的职位?或者说公司要强行调岗我能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2018-12-10 09:12: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1】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还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公司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2】不管是你提出解除还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你实际工作时间内的工资还是要按照约定足额支付的; 【3】若是公司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辞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界定是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 公司强行调岗,首先你是否寄送书面的不同意函件,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寄送书面文件。现在可以正常在原岗位上下班,如果公司继续强行调岗,并且降薪的话,等到下个月的工资发出,确认存在降薪,则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一、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应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无效;
    二、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两个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可以拒绝。
    三、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证据。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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