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本县在8月2号发生了三轮车特大交通事故,死了10人。我是在事故后的一天也就是8月3号用三轮车载了我老婆被交警路上查到,当场被扣了驾驶证和行驶证,后来我多次去交警大队要求处理,但是他们就是不给处理。现在都快1个月了,我想问交警最长的扣证时间是多久?我应该怎么办?我的手续齐全,是我本人开车,驾驶证也没扣分,也没超速和喝酒,交警查到我说是非法载人了。交警现在就说他们不敢处理,说谁处理就会马上下岗,我想问如果真的这样,我们公民不就是没有权利了?

2018-12-10 12:0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除了赔偿外,驾驶人的证件也是有可能别扣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 一、交通事故可以扣留驾驶证吗  交通事故可以扣留驾驶证,主要有以下情形: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6、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7、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二、交通事故扣留驾驶证要扣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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