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有一个有关财产纠纷的事件,可否帮我打官司

首先介绍一下我是一个被一对农村夫妻收养的孩子,然后父母在91年去世,那时我才5岁,然后跟着奶奶到叔叔家生活了4年,就被送到孤儿院,父母去世后的房子一直由叔叔看管着,后来我长大结婚生孩子成立自己的家庭了。房子在2013年就开始拆除了,一直到2015才赔完所有的钱,叔叔这期间所有的事情都没有跟我说,自己偷偷拿着我的父母留下的房子的拆迁款,我去要他不给我,说我没有资格找他要,这种情况我能要回来吗

2018-12-10 13:24: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收养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另外,法律规定了如果收养孤儿的话,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此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你符合这些条件的话就可以收养孤儿。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现在的农村婚姻家庭纠纷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家庭婚姻及亲戚关系的处理,建议:   
    1、一分谦让,家庭成员之间不要事事针尖对麦芒,多给对方说的机会,多为对方着想,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亲情无价。   
    2、一分惊喜,制造戏剧化效果,往往很多矛盾在玩笑中灰飞烟灭。   
    3、二分责任,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多为家庭做一点,少为自己考虑一些。   
    4、二分沟通,很多矛盾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缺乏沟通从而使矛盾激化。   
    5、四分豁达,人生短暂,应创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凡事想开点,不要事事斤斤计较,不要勾心斗角,不要贪小便宜,心胸开阔一点,乐于感恩的人活得轻松愉快。
  • 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既然有房产证,一般按房产证的面积给予补偿,具体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或国土资源局 咨询,参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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