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重大交通事故至一人住院六天死亡。无洒驾。无超驶责任划分负全责。最终判决会怎样????

2018-07-14 16:5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有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和各方的过错程度,以及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认定,律师由于没在现场,是不能确定责任的,责任认定后,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 具体赔偿项目: 受伤者
    一、医疗费(实报实销,以单据为准)
    二、误工费:伤者每日收入X自受伤日到鉴定结论下发之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x住院天数
    四、护理费:住院时间X护理人员每日收入
    五、残疾赔偿金:(城镇户口:29222x20x基数 农村户口; 11832x20x基数),伤残等级据鉴定。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18323元(农村户口:7962元)x被抚养人需要抚养年数,以伤者受伤前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后续治疗费按照鉴定的标准赔偿。
    七、交通费:根据单据,实报实销。
    八、精神损害赔偿金 :根据伤残级别,以1000元为起点,最高2万元。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 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百分之百;  
    (二)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  
    (三)负同等责任者承担百分之五十;  
    (四)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全部责任承担百分之百;  
    (二)主要责任承担百分之九十;  
    (三)同等责任承担百分之六十;  
    (四)次要责任承担百分之四十;  
    (五)在高速公路、汽车专用公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承担百分之五,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千元;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承担百分之十,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 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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