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团伙作案取保候审到期后,传唤都未到,被警方逮捕的其中一个人法院能否单独结案?

刑事辩护
2018-12-10 14:0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 ,并不是案件的完结。办案机关还要的进一步侦查、审查,警察传讯当事人是正常现象。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说明当事人仍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所以是不能出国旅游的。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要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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