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6月13日早7点左右,我骑自行车上班路上横穿高速公路被摩托车撞了,我受轻伤,摩托车驾驶员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处理交警说我占道行驶要负主要责任,可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报废摩托车,而且没戴头盔,想咨询一下事故责任划分百分比!!!

2018-12-10 15:1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严重违章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你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按交通法处罚规定,按情节罚200-2000元。
    然后,在罚完款之后,无证驾驶还要处7天以上14天以下的行政拘留,这才是对无证驾驶的处罚。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未经登记或者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二百元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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