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有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泰州,现在要办理房产证,当时合同上的户名有更改,当时在签合同的时候都有合同,而且都有盖章,现在房产公司不给办理房产证,需要到公证处公证以后才可以,我想问问需不需要这样办理吗?房产没有纠纷。

2018-12-10 15:23: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规定一般在进行了二手房过户手续后,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房产证。
    二手房过户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交易税费共涵盖8个税种,主要有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各税种的征收比率依地域有所差异,但区别不大。

  • 1、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
      
    2、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3、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4、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
      
    5、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
      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 安置房是有产权的,安置房作为不动产,房产证即为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有房产证。
    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安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
  •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