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人身损害发生后,受害人或是死亡案件中亲属基于精神严重痛苦产生的赔偿,是对赔偿权利人的一种金钱抚慰,无法用具体的数据衡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精神解释》)予以确定。
根据《精神解释》第10条,在计算人身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时,是由法官酌情确定的,对于交通事故案件,具体可根据如下内容进行判断:
(一)交通致害人的事故责任程度;
(二)致害人实施致害时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
(四)致害人因此是否存在获利情况;
(五)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