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院子前有一片空地,在我父亲在世的时候买下来的。我父亲于2012年去世之后。村长和邻居就不承认是我们家的了,几次三番的要那片地,说是邻居家的。(邻居住我家的前排)我弟弟和母亲势单力薄,敌不过村长和邻居的势力,也就妥协了。但要求他们砌墙之后,帮我们把损坏的厕所修好。这是村长答应好的!可墙砌好之后,厕所就不给弄了。我弟弟气不过,就去找村长,村长矢口否认说之前没有说过此事。之后我弟弟就去拆墙,(其实就拆了一点点)。结果他们家人就半夜三更敲门砸墙,一家人气势汹汹过来打人。结果自家人受伤,住了医院。现在要求我们赔偿医药费3万元整。说不给钱就告法院,让我弟弟去坐牢。请问这种纠纷会牵扯到坐牢的界限吗?这3万元能否不赔?我弟弟和弟媳妇也被打伤了当时,只是不严重而已。我弟弟的眼睛本来就不好,被他们打了之后就不得不去做了手术。
再有他们家人说他们的伤势被公正过了!我不明白,他们自己过来打人受伤了,还要去公正?这是什么一种什么说法?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再有我们要如何跟他们去谈判?关键村长和邻居是门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