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开农用车被皮卡车追尾,对方全责,本人在住院腰部扭伤及软组织受损,已经住院半个月,现在无需打针只需修养,现在出院涉及住院时医药费等费用,对方保险不全报,只根据医保规定报销,那么剩余费用由谁来负责,我的车在修理厂呢,对方保险也一直没有给修理,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谢谢律师帮忙

2018-12-10 17:34: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险之一,关于医保的报销问题,以城镇居民为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1、医药费的保险按照你参加医保的规定,在符合报销项目中在医保基金中按比例支付nn
    2、病假工资n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交回答n
  •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公司给买了工伤保险,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则由公司承担医疗费。并且,如果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承担。
    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