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我老公的车和别人的相撞。我老公是右拐时,发现对方车辆,就立马停了下来,对方电瓶车车速太快,没有停下来,撞到了我们车上。然后飞出去,摔在地方,一直喊腰痛,起不来。我老公立马报警,交警来了也打了120,把对方送到了医院。送到医院立马做了检查,拍了腰椎的片子,挂盐水。医生也说没什么事情,可以回家,过两天还是不好,在来医院拍磁共振。但是他想住院,所以就住下了。片子也看了,没有什么问题,妹妹骨折。今天去交警大队处理,对方不肯来,交警认定我们是全责,这也没有意见。他今天说自己病情变化,觉得越来越痛了,我们又去了医院。所以医生说再拍个磁共振,今天中午拍,对方还是很惊讶,没想到那么快。对方不肯私了,想住院

2018-12-10 20: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第一时间报警,目的是让交警尽快出现场,有利于事故处理。
    但报警后最终能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还取决于现场保护及肇事车辆是否还在现场,若肇事车辆逃离现场,且无其他证据证明,交警是不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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