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骑公司电动三轮车送快递过程中逆向行驶,与醉驾电动两轮车相撞.对方起诉我,我全责,我公司不管,我该怎么处理!!!请帮助我,谢谢!!

2018-12-10 21:5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处罚: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无证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后驾车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是否可以告叫去喝酒的人,要看连带责任是否成立。一般有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一起喝酒的人竭力劝阻无效执意要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一起喝酒的人无责任,即无连带责任,如果去告叫去喝酒的人,对方有证据证明对酒驾者进行了劝阻无效的,连带责任不成立;第二种是叫去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要求一起喝酒的人承担连带责任向法院提起民诉的,法院会支持,连带责任成立,这种情形,可以提起忆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
    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上述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包括了“同桌酒的人可预见酒驾的严重后果,但不加以制止甚至纵容”的情形,说明一起就餐喝酒的人有连带责任。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在这里主要是纵容酒驾,不是强迫、指使他人酒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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