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早上我收到地方分局的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的挂号信 因为我创业失败了 信用卡透支了8000本金 但是给我信件上是10028元 首先我知道欠银行是不对的,我想年底也能还的上的的,但是我想从法律角度》我想咨询 我是不是不还会被起诉? 现在国家对信用的法律是怎么样的,他们好像命令我一个去接受调查?我改怎么办的,但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钱? 我听听各位律师的建议,我会不会被起诉?

2018-12-11 05:32: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善意透支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在发卡银行《信用卡章程》规定的或者发卡银行授权的限额内。根据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信用卡章程》的有关规定,透支限额一般按照信用卡的不同种类规定为1万元、5000元、1000元不等。
    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透支限额比西方发达国家低得多,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不强,这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不发达有关,也是商业银行为避免恶意透支风险的不得已的做法。
    (2)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本息。
    我国各商业银行将归还本息的期限规定为1个月。信用卡善意透支实质上是持卡人向发卡银行借款,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信贷服务,属于合法的行为,自然不构成犯罪。
  • 信用卡透支不还款有的后果: ① 逾期六十日计入个人征信; ② 逾期九十日计入个人征信不良; ③ 逾期超过九十日,银行方面不再进行欠款催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④ 裁定后,按合同强制执行抵押物清偿欠款; ⑤ 贷款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⑥ 同时计入个人征信系统,记录为征信不良。 补充: ① 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个人征信; ② 一般五年后才可消除; ③ 部分情节严重的可延期至十年清除; ④ 部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会进入永久黑名单; ⑤ 征信不良期间,不可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出行; ⑥ 征信不良期间,不可贷款、使用信用卡; ⑦ 征信不良期间,出国出行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 你好,透支卡如果恶意透支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你贷款的12万还不上,目前只能以民间借贷起诉你还款。
    至于你说的有精神分裂症,只有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如果是因为偿还能力不足时,应及时和银行沟通,请他们宽限时间或者减免利息。不要恶意拖欠。有关法律依据发给你,请参考:

    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2、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3、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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