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已经交生育保险金3年了,现在休完产假返岗,3月开始休的,4月份递交材料审核,8月份劳务公司给我受理单让资讯银行钱到账没有,现在辞职的话,生育金会发吗?会不会受影响?

2018-12-11 10:2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职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所交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是不需要个人支付的。  
    一、一般在职女职工休产假期间,是有薪假期,公司所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仍然是公司承担,个人仍然是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二、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劳动者休完产假就辞职的,只要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就可以领取生育险,与劳动者辞职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申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劳动者辞职没有关系。 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只要累计购买满一年,且生育期间一直在参保状态,具有准生证,女职工产假期间就可以享受到3至6个月的假期,以及享受工资待遇和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的报销等等。(生育保险也是由企业购买,个人不用承担费用)。
  • 劳动者辞职的,如果劳动者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达到12个月以上的,并且劳动者的生育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的,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
    一、申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劳动者辞职没有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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