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北京户口,之前在北京购买过社保,已停保。停保时间未知

2.目前在广州工作,公司未帮他购买社保。

3.其本人想买回在北京的社保,不买广州的社保。



这样,公司要怎么帮他补买,个人要怎么补买?

2018-12-11 11:0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遇到公司不买社保或者一其他方式规避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不管员工选择仲裁、投诉,或者最后诉讼等形式维权的,最关键的是要收集足够的证据,若是无法断定哪些东西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建议最好就是找个劳动法专业的律师,争取拿到足够的证据。
  • 不同于单位统一缴纳的“五险一金”,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保只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无法购买。

    而单位需要为员工们缴纳五险一金,这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还有一金为住房公积金。

    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单位为在职员工们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要求的,具有强制性,是任何企业都不得违抗的。
  • 企业未给员工买社保可以到当地社保征缴机构申诉。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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