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责任。我开的小型汽车经过红绿灯十字路口时,当左转箭头灯绿灯时我左转弯,对面一位骑电瓶车的闯红灯直行,正好撞在我副驾驶车门上。电瓶车车主有几处骨折。请问这种情况我有责任吗?

2018-12-11 11:1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发生后,抢救伤者,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索赔程序a
    571903.html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应及时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出(或复印加盖公章)肇事驾驶员信息,车主信息、车辆保险信息等,便于日后对簿公堂主张赔偿。构成伤残的(一般治疗终结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可起诉肇事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与伤者年龄等作出计算。
  • 行人闯红灯被车子撞了,是行人的过错,但车子要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要看具体案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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