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小孩失手把辱骂他的小孩打伤了,医药费才1000元左右,对方让我们赔偿医药费,还要赔偿等值的营养费,合理吗?

2018-12-11 13:2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所以如果别人只是在大街上骂了你两句,你要求精神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 1.误工费需要相关证据证明有误工的事实,小孩的营养费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能证明但法院认为根据小孩的伤情,的确需要加强营养的,法院为酌情支持一部份,但不会很多。
    2.我建议你可以带小孩去做一个伤残鉴定,如果能鉴定到十级以上,就能够获得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3.至于整容费,法院一般会要求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就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