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桩房屋协议纠纷,协议约定出售房屋后给我一部分款项。在假设法院受理判决对方按协议履行的情况下,由于我目前没有住的地方,我可以在起诉的时候,请求法院确认这个房屋在出售后有我的一部分款项的权利,也就是暂不出售房屋,只确认我对这个房屋拥有一部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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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只是双方确立合同关系的一个证明文书,只要是有复印件以及其他
证据,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照样是可以打官司的。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 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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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部分履行,一方面,应考虑违约部分的价值或金额与整个合同金额之间的比例。另一方面,应考虑违约部分与合同目标实现的关系。如果违约并不影响合同目标的实现(如出卖人交付的不足部分数量不大,且并未给买受人造成重大损害)不应构成根本违约,但是,如果违约直接妨碍合同目标的实现,即使违约部分价值不高,也应认为已构成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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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后多久能起诉:从收到你的立案材料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7日内受理,不符合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事实上,法院受理诉讼并不严格按照诉讼法来执行,经常出现退回补充材料,或者补正材料的情况,反反复复几个月都是可能的,建议请个律师帮忙来做,这样能避免不少麻烦。
法条依据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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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