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爸今年4月份被车给撞了~认定书出来了~是对方的全部责任~现在我们想出院可是欠医院医药费的了~给对方打电话,人家就一直说没钱~我想问一下这种事情怎样处理了

2018-12-11 13:3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以交通部门经调查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受害方可以要求相关责任人向其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可以根据责任的大小来划分,具体费用依照前面说的各项进行赔偿。
  •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通常来说,标准主要有两点:第一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第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综合上述两点可以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进行认定。
  • 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后,根据结果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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