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在约定还款期内未还钱,之后又以生意亏本没钱为借口,拒不还钱,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起诉,起诉步骤是怎样的,需多长时间,法律会进行强制执行吗。

2018-12-11 13:43: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借条写了还款期限,就是到了还款期限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款,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期间要款,就从催款以后两年内计算诉讼时效。
  • 您好,具体需要看你们的欠条是怎么写的,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已经过了还款期限两年并且你没有主张过你的权利,你将失去法律上的胜诉权,但你仍有实体权利,仍可现实生活中要求对方偿还。但是如果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返还,但应当给予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如果准备时间过了之后还不还钱,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钱,如对方拒不执行,可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 欠款不还: 
    1、法院不执行超过六个月,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
      
    2、欠钱不还,既然又由法院判决认定为经济纠纷,就不能再向司法机关报案说是诈骗了。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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