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65岁了,在公交车上由于司机紧急情况急刹车,把母亲从后面甩到前面,腰部和胸部两处骨折,在医院住院打了钢钉,医院的住院费是公交公司支付的,并且给我们请了一位护工,请问,我们现在还可以得到什么赔偿?比如每日的餐补?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子女的误工费?交通费?一年后手术取钉的费用等?我们一共能要多少钱?

2018-12-11 15:4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责任就是双方赔偿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索赔的损失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赔偿数额的计算都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还要结合当事人的户口、工资等情况才可以最终确定,至于补课费法律上没有这一项目,所以不会得到支出的,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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