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按揭买房手续都办完了,也过完户了,抵押的房产银行也拿去了都过了四天了为什么不放款呢

2018-12-11 19:43: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按揭的程序    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经过以上手续及流程,您就可以通过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购房者办理楼宇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买房付全款还是办按揭?选好了房子,接着遇到的问题就是付款。不是所有的买房人都能拿出全部房款的,所以就有了贷款买房,或叫按揭买房,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 离婚后按揭房归谁所有?
    根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对婚前一方签订房产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且有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首先,遵循协议自由原则。其次,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此时对于房贷,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的款项及增值部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在银行抵押的房产可以买卖,只是抵押人需要先还清欠款,解除抵押。
    2,抵押人在出售房产时未告知抵押权人、买受人房产抵押的,转让行为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承担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
    3,《担保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这要看银行是否与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并没有成立借款合同关系,银行是可以不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就成立,银行是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但根据法律实务,银行的借款合同一般会约定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在发放贷款前解除合同,如果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银行也可以不发放贷款,这要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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