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18年二月份辞职,但是公司在我的工资里扣除了18年全年的五险费用,这样合理吗?

2018-12-11 19:4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 公司社保分为个人部分(就是自己要出钱的部分)和公司部分(公司应该为你出钱的部分)共同组成缴纳社保的钱。因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其中有一本分需要由员工自己承担,具体得比例标准在我国法律种有明确的规定。
  • 工作中当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与单位一起缴纳的五险一金按照四个步骤来解决。
    第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
    3、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
    第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第三: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第四: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停止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属于原职工所有,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不会被清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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