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三马车因刹车失灵撞了一年纪26岁的年轻人,被撞人伤势:脸上有两道3cm左右的伤口,门牙被撞掉两颗,其他身体部位无伤。当时我在医院交了7500元的住院押金,我的车有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以介入,现在出事已经有40天了,对方伤势基本治愈,就是住院不出来,我也找他村的熟人说过了,对方也不说要多少钱的赔偿,只是说过几天就出院了,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事故科的人也给协调过了。我现在真的很无奈,朋友有说不行就不要在管他了,三马车咱也不要了,就让他一直在医院住着吧。请问这样做有什么不妥吗?谢谢!

2018-12-11 20:0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保险赔付的范围: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 只投保的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偿医药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加在一起最高赔偿11万。超出上述部分的费用都是你自己承担。
    二是,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还投保了商业险,像三者,不计免赔,车损等,那么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还是保险公司用你的商业险赔偿,但最高赔偿不能超过你的保险额度,例如你投保的三者是20万,那么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最高赔偿20万。
    超过20万后就是你自己承担了。
  • 关于交强险人伤赔偿的解答: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是有责全赔,保险公司交强险
    12.2万中每项都有限额,如果理想的话,可能你也就赔
    4、5万。不过一般原告主张的都会比法律支持的要多一些,你可以在对方主张的
    16.8万中再否定掉一些。这样可能你最终实际自己支付一两万也就差不多了。 还有一个问题,对方主要责任,则可以减轻你的赔偿,所以这一块也可以冲掉一部分。也许最理想的情况就是你自己一分钱不赔,全部保险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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