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执行人有工资,住房公积金,他家有两套房,是他父母的名,法官会执行多长时间执行?

2018-12-11 23:5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实际操作中,目前大部分劳动仲裁委均未将公积金争议纳入受案范围,员工只能通过向公积金中心投诉等手段进行自我救助。
    公积金缴纳如不合法,在公积金条例里是有相应的救济措施的,条例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八条又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说明条例实际上是通过行政手段对公积金缴纳进行救济的,并没有赋于劳动者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或劳动争议内容)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权利。
  •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
    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5年的利率是
    3.6%,6-30年的利率是
    4.05%;商业性贷款在1-5年的利率是
    4.77%,6-30年的利率是
    5.04%。
    普通职工65周岁之前,副部级干部75周岁之前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个条件:第一要求建立公积金在一年以上,第二是要求在申请贷款之前连续6个月缴存公积金。
    贷款额度:以房改房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同时不超过房价款的90%;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不超过房价款的80%;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同时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80%。
  • 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一、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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