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可是因为我老公有病离不了,但是我儿子被老公他们家人抱走,却照顾不好,我自己却欠有外债,我该怎么拿回儿子?

离婚
2018-12-12 01:2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需要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后,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诈骗去民政局办理;
      第二,诉讼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话须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若非以上情形,只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就能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